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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I 등재
서법조동사의 중복사용 "응해가이(應該可以)"의 인지적 의미 분석과 용법 가치
최현미
중국언어연구 35권 353-374(22pages)
UCI I410-ECN-0102-2012-360-002420715

本文基於對情態助動詞的認知語法理論做了情態助動詞連用"應該可以"的語義分析和認知解釋。硏究發現: "應該可以"裏的"應該"只有[蓋然]意義, 就起"認識情態"的作用。"應該可以"裏的"可以"有兩種意義, 卽[主語能力]和[外在允許]意義。其中都排除"可以"本身具有的[說話者許可]的意義。"應該可以"只出現在"說話人"和"句子主語"都沒有任何消極意義的命題上。

[자료제공 : 네이버학술정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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