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我們討論了現代漢語比較句的分類問題。首先我們看了前人對漢語比較句進行分類的情況。不管其分類有沒有層次、是否合理,原有的分類都是從比較對象所具有的屬性或性狀的量値來去分爲平比和差比。筆者對此提出一些問題,這種分類無法解釋比較句所包含的比較和比喩功能,幷且分類之間的語義關係也不淸楚,比如平比中的近似和差比,타(?)們的量値差異根據什?來判斷니(?)?每個人對量値的認識都不同,因此能産生不同的分類,不同的分類使得比較句的表現形式也各自各樣。總的來說,通過這種分類,我們得不到比較句的句法形式所表現的語義。因此,筆者提出不同的分類方式,就是根據說話人的發話目的區分比較句。做比較句分類的工作之前,我們先設定其分析的範圍。把具有比較標記的句法形式作爲我們進行分類的對象。筆者按照Kennedy提出的兩種比較,將漢語的比較句分爲客觀比較和主觀比較。說話人站在事件外部,客觀地描寫其比較結果,因此筆者把타(?)成爲‘客觀比較’。客觀比較的目的是爲了?述比較對象之間的關係,因此整個事件發生在‘比較筐架’內,這是Kennedy說的‘顯性比較’。客觀比較爲了有利于聽者的理解,也可以給聽者以添加差値或副詞的方式提供更多信息,比如“小王比小李高5cm”或“小王比小李更/還高”。主觀比較包括現代漢語的‘有’字比較句、‘像’‘好似’等。通過比較行爲所表達的是比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