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理學家朱長文《琴史》,基於《禮記·樂器》展開儒家樂論,其學術價値如下:
第一,作爲最初古琴專題著作,將散在的琴曲及其相關典故集大成。
第二,根據史料,糾正《琴操》之謬。
第三,《琴史》列入的琴曲,與《琴操》、《樂府詩集》比較得知,其基於古琴曲,以至宋代的琴曲齊全。此外,記載諸多已失傳的文獻內容,具有豊富史料價値。
最後,貫通朱長文《琴史》的儒家樂論。琴象天地制琴,應天地之氣制定琴度,受陰陽五行,五聲、五德、五事、五髒互應,可謂氣感之用。聲本於心,琴聲動心,情形於聲,借此修身幷觀風敎。琴聲要到達“中和”之美,“中和”乃“無邪心”,卽爲“至誠”。因此,琴已超越一介樂器,而成爲“學聖賢”幷實現儒家之道的修身之方便。同理,琴之藝術境界亦是,其相同以“持敬”達成“至誠”。